原创:李毅民 来源:屹立散料机械在线 By Li yimin
2013-6-15
抄袭的得与失是共存的。
抄袭不需要再努力就容易得到现成的的某项技术与技巧。
抄袭在得到的同时也会有失去。
抄袭至少会失去一份努力、一份勤奋。
当抄袭了错误的概念或理念时可能失去的会更多。
而当遇到被抄袭者起诉付诸法律抄袭者败诉时抄袭者的损失则会更大。
任何时候,不会因为是抄袭而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是其它问题就解脱了抄袭者的职业责任。
抄袭得到的会多些,失去的可能会少些。抄袭在某些场合是徇私舞弊,如考试时候的抄袭。
抄袭在某些场合是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如某些作品或技术的的复制与抄袭。
抄袭是一种拿来主义,用别人的东西来做自己的事情。
抄袭应该是在理解的基础上的抄袭,没有理解的情况下的抄袭应该在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前提下抄袭。否则,则不应当进行这种抄袭。
考试的舞弊行为的抄袭是赚便宜的抄袭,即使抄袭者抄袭错了也比不抄袭只得零分要好得多。
学习上的抄袭和工作上的抄袭更多的是省去了自己大量的做作业或者是做事情的时间,从而减少了劳动的付出。
有时,一些内容或者是形式上的东西不论怎样努力不抄袭是做不出来的。所以,一些人对某些东西必须要抄袭别人的东西。也有一些东西不抄袭是能做出来的,只不过一些人能否做出来与个人的学历、学识和经历等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关。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就不能创造出具有创意性的东西。
不能理解的抄袭容易出现差错与问题。早在三十多年前,一位老兄就是在没有理解一个外文图纸的设计原理而直接抄袭过来,而实际上这个外文图纸是国人做的设计,并且在原理上存在一定的错误,自然抄袭设计出来的东西是错误的和不能应用的。
洋人的东西或者是他人的东西,尽管已设计出来了或者是已经投入运行了,也不能说它就是正确的。尚需要实践与时间的进一步检验与验证。被实践所证明是正确的技术与方案方可大胆的拿来使用。
实际上抄袭也是学习的过程,就像牛顿所言,他之所以发明了牛顿三定律是因为站在别人的肩膀上而取得的成绩。
抄袭需要特别忌讳懒惰。抄袭者要在抄袭的同时深入的理解与理会抄袭对象的内在联系,举一反三,分析成因,使得自己成为行家。若能将抄袭对象的内容加以提高与完善则是个人学习上的一个进步。
人们的日常工作与学习要有一定的抄袭,但不能过于依赖抄袭。
人们更多的进步需要的是勤奋加努力,需要更多的去创造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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